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申请人申请设立公司时是否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数额?

2015-9-17 09:53| 发布者: xiecheng| 查看: 960|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原创

摘要: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申请人申请设立公司时是否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数额?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申请人申请设立公司时是否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数额?

 

 

    不可以。有的申请人会认为注册资本申报越大,表明自己的公司越有实力,甚至在申请设立公司时将注册资本认缴额大到几个亿。需要提醒的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新《公司法》中明确: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投资者应根据自己实际的能力、实际的资金供给来决定设立什么样的企业。

 

 

杨凌协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www.expanding.cn

029-87975657

相关分类

QQ|Archiver|陕ICP备15001467号-1|Copyright@杨凌协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杨凌商标代理机构-杨凌代理公司-杨凌财务公司 ( 陕ICP备15001467号-1  

GMT+8, 2024-5-2 07:22 , Processed in 0.085202 second(s), 18 queries .

杨凌协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杨凌协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
 
【电话】029-87975657
【QQ】 协成企服 85198872
【QQ】 协成企服 87250371
【旺旺】 点我咨询
【邮箱】
admin@expanding.cn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水运东路创业工场809室
阿里站
www.xiechengqifu.com